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2023-2024学年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方案
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健全激励、竞争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品位,根据省市区有关职评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成立学校考核小组
组长:谢月红
组员:陆峥
学科委员会成员:唐文亚、陈霞、张林亚、徐小萍、王琴、章瑞华、蒋婷(大)
三、考核对象
全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经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2024年8月31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和新入职试用期教师不在申报范围。
公办中小学备案聘用教师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区内公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目前在武进区公办学校任教、并在武进区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可以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通知另发)。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激励先进、多劳多得原则。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工作责任相结合,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量化考核。
五、考核流程
1.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个人业绩表。
2.申报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
3.审核各项材料。
4.学校公示。
附:1.武进区城东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个人业绩表
城东小学职称评审对象信息汇总表
武进区城东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个人业绩表
年 月 日
姓名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历 | 现职称 及取得时间 | 申报职称及学科 | |||
担任班主任年限 | 现任职务及年限 (受聘中小学二级或一级) | 交流情况 | |||
项目 | 亮点工作及所获荣誉 | ||||
师德师风 | |||||
配合工作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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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班主任、少先队) | |||||
教学工作 | |||||
教科研工作 | |||||
综合荣誉 | |||||
学科专业荣誉(骨干、学带新秀、能手) | |||||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情况 | |||||
备注 | 1、从2021开始,被推荐参加职称评定当年没有通过的原则上至少两年不能参加职称评定(如果教师报名参评人数小于分配名额,经集体商议后可以参加。)2、近年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年度考核教师不参加职称评定。 |
教师个人述职:(可以另加附页) |
城东小学职称评审对象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学科 | 职龄(出示现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五级梯队称号(区级骨干6分,学带8分,市级新秀3分,能手6分,骨干8分,学带10分)(备注:出示五级梯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常州名班主任得分同常州市五级梯队得分) | 公开课 讲座 (区级公开课1分,市级公开课1.5分,省级公开课3分,讲座、拍摄课得分减半。提供公开课、讲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基本功 评优课 信息化教学能手(区级一二三等奖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4、3、2分) (区青年教师成长论坛得分减半,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论文(限报5篇) 发表:(核心期刊:3分,非核心省级市级以上每篇1分,区级0.5篇)。(备注:发表要出示发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新闻发表总署和知网截图) 获奖: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2、1、0.8;市级一二等奖1、0.8、0.5分;区级一二等奖0.5、0.3)(备注:获奖省级限教海探航、师陶杯、市区论文限市区教育局组织的论文评比,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课题(区级主持人1分,市级主持人2分,省级以上主持人3分,各级课题组主要成员0.5分) (上交课题复印件,以立项证书 或中期、结题评审书等为准) | 荣誉:(综合: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以上3分)(专项: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及以上1.5分。) (备注:综合荣誉和专项荣誉各限报一项最高荣誉,上交奖状原件和复印件) | 辅导学生获奖:团体:(省级:一二三等奖1.5、1、0..8,市级:一二三等奖1、0.8、0.5分、区级一二三等奖0.5、0.3、0.2分) 个人:(省级:一二三等奖1、0.5、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0.5、0.3、0.2分、区级一二等奖0.2、0.1分) 备注:以质量评估学生获奖项目为准。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总分不超过2分) |
同行 测评(取前三名: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第三名0.8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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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21开始,被推荐参加职称评定当年没有通过的教师,原则上至少两年不能参加职称评定(如果教师报名参评人数小于分配名额,经集体商议后可以参加。) 2、近年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年度考核教师不参加职称评定。 |